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各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要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具体请咨询组织宣传统战部)。
(五)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校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校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校党委将进行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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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领会精神。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实践,精心谋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准确把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要求、方法措施、制度规定等,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执行方法措施。要按照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把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规定的篇目,切实打牢思想基础。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对照查摆党支部、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形成问题清单。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员大会上,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党员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列出整改清单,党员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有关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校组织宣传统战部备案。
(三)加强工作领导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指导至少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三个不得”“两个不要求”规定,把时间精力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
(四)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4月6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组织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谭淑琳;
联系电话:8109152(6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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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