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评选事项通
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档2200元/人、二档3300元/人、三档4400元/人,分春秋学期两次发放。
202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 参评学生通过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8.???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中的一项。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9.??? 2022年秋季学期由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的特殊群体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名单单独下发),并给予最高档(4400元)助学金资助,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助学金的,须出具放弃的情况说明签字备查。
10.? 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属于国家专项资助,不包含在班级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中。
11.? 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有违纪并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 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 班级评议
辅导员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班级评议,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所在学院。班级评议时要坚持信息公开和保护隐私相结合原则,避免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对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校复核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选要求
1.?? 在评选工作中,要认真核实学生的有关材料,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推荐名单予以足期公示。确保学生的参评权、知情权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
2.?? 评定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收受学生财物;不得承诺变相提高或降低奖学金的发放标准,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对存在违规评选的将取消本学院该生评定资格,不得再次更换,同时责令该学院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 获评助学金的学生,如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违反校规校纪的,将取消资格,停发助学金。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11月14日上午12:00前,完成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材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钉钉发送至学生工作处袁安祥老师。
七、监督投诉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电话与邮箱,接受师生建议意见与监督投诉。
纪委电话:0633-8109215
信访电话:0633-8109033 0633-8109032
信访邮箱:xsc@swut.edu.c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工作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