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关于开展 2024 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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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别与范围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范围为二年级?(含)?以上本专科中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其中励志类奖学金仅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学年节点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3.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
4.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00?元/人/年、?二等?15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800?元/ ?人/年;
5.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6.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7.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024?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量化评分标准
各学院参考以下评分标准,综合测评分=思想道德品行分+?理论课程平均分*40%+第二课堂学分*40%。
(一)思想道德品行分
思想道德品行共?20?分,其中辅导员评分占?15?分,班级学生测评占?5?分。辅导员评分结合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参加集体活动、纪律卫生、班级量化考核情况等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二)理论课程平均分
理论课程平均分=评审学年全部必修课程成绩之和/必修课课程门数。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山东省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基本要求;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公共必修(线下线上)、专业核心必修、专业基础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专业选修、专业任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公共选修课不在考查范围。
(二)不可参评范围
1.通报批评或违纪学生(名单单独下发);
2.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3.未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的学生除外);
4.恶意诋毁学校或他人,散布谣言、转发不实言论者;
5.宿舍内吸烟、酗酒、违章使用电器等其他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者;
6.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
五、评审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专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干部不得超过学生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公示等工作。评审细则须包含奖学金名额分配、参评资格、评审程序等内容。
2.各学院奖学金可差额评审,评审时可采取民主评议、公开投票等,各学院、各班级要对评选的学生进行初审、公示。
3.学生工作处负责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程序,在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评选细则,准确解读。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收受学生财物,不得承诺变相提高或降低奖学金的发放标准,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学院和班级做好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可采取公示栏张贴、群公告、公众号、学习通等方式进行。公示中须写明学校联系电话和信访邮箱、意见码等。
2.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将事实依据、证明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提请复议。学生工作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3.认真审核学生提报的材料,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内容格式不规范,错误问题较多的个人和学院,将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减少下年度评审指标。对存在违规评审的将取消该生评定资格,不得再次更换。责令该学院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按出错人数和类别减扣下一年的评选名额。获评奖学金的学生,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的或校内纪律处分者,将取消发放资格,?已发放奖学金的追回。
七、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不接收单独提报。国家奖学金于?9?月?29 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其他类别奖学金,须于?10?月?23 日上午?10:00?前,完成相关材料及系统信息报送。
(一)纸质材料
《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系统导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系统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系统导出)、《校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二)电子材料
《校级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钉钉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殷晓东老师。
(三)系统上报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须登录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账号单独下发。联系人:殷晓东,?联系电话:8109032。
八、监督投诉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置信访电话与邮箱、公众号意见码,接受师生建议意见与监督投诉。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的来信。
学生工作处受理电话:0633-8109032?
纪委电话:0633-8109215
? ? ? ? ? ? ?学生工作处信访邮箱:xsc@swut.edu.cn?学校意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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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
3.《山东省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4.《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外?校字〔2020〕21?号
5.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6-10.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11.国家奖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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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学生工作处
? ? ? ? ? ? ? ? ? 2024?年?9?月?23 日